中秋节前夕,广州市质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月饼生产企业(含宾馆、酒楼)专项执法检查。记者昨天获悉,294家月饼生产加工企业(其中宾馆、酒楼等经营单位147家),99.3%都获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未发现使用回收和变质馅料、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及违法使用添加剂的行为。
本次检查市质监立案查处涉嫌虚假标注生产日期、无证生产违法月饼企业各1家,取缔月饼无证生产黑窝点2个,下达企业责令整改通知36份,涉案货值达12.57万元。
被执法人员立案查处的两家正规月饼生产企业分别是广州市花都区东×饼家、新华琳×蛋糕店。东×饼家涉嫌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月饼。新华琳×蛋糕店经抽检,两款月饼共计600盒“净含量”不符合标准,被判为不合格。根据抽样检验结果,执法人员9月2日前往琳×蛋糕店加工场检查,发现上述产品已售完,但在其成品仓库内查获生产日期标注为“2008年9月4日”的月饼成品12224个,由于此行为涉嫌虚假标注生产日期,执法人员依法封存了涉案月饼和包装打码机1台,涉案货值达12万元。